3)第一百零七节:葬爱、欢少_我不是天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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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各散西了,就只有几个人还有牵连:一是费利明,他作为剧组的摄影师,后期也需要他的参加,沈欢给了他三天假期让他休息一下,之后就要赶来建邺做后期;二则是薛阳泽、吕明一、贺震这三个伙子,也就是F4中除了沈欢的另外三个成员,他们已经签约了梦工厂。

  梦工厂影视制作公司,这是沈欢为了拍摄电视剧而创建的公司。

  创建公司,一是为了合理避税,因为采用公司经营的形式,合法拆分业务,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节省一大笔税费,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大明星纷纷自办公司了。同时也可以做一些别的事来壮大自己的羽翼,比如签下这三个籍籍无名的伙子的约。

  如果《流星花园》取得了成功,那么F4这个组合也可能像另一个世界那样火起来,沈欢因此就未雨绸缪起来,打算剥削他们的剩余劳动价值。就算是F4火不起来,他也不会付出太多——这三个伙子现在都一点名气都没有,有公司签他们他们高兴还来不及,在合同上并没有什么谈判的余地。不过沈欢也没有剥削得太狠,还是和正常的合同一样,按年头算的:除了基工资之外,演出、广告等面的酬劳第一年最高,抽8%,第二年7%,逐年递减,签了五年的约。

  在沈欢看来,F4要是真火了,最大的价值也就在前几年了,主要是广告和商演的大头,这些既不会需要多少时间又能赚钱的项目,自然是能搂就搂。过了这个黄金捞钱期之后,再后边的发展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吧,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也把梦工厂的队伍扩展一下,向着日后真正的大公司的向发展。

  “拍得还顺利吗?”

  “还行,过不了几个月,你应该就能在电视上看到这部电视剧了。”

  ……

  两人边走边聊,出了火车站之后打了个车,林荷溪报了个地名,直接过去了。

  到了地点后,是一家录音棚。

  联声录音棚。

  沈欢这次来建邺,除了做《流星花园》的后期外,顺便也打算把林荷溪的这张唱片给做了。因为时间紧迫,他竟是一下火车歇都没歇就过来了,想着趁费利明还没来的这几天,先把唱片的工作多做掉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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