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七节:盆腔共鸣_我不是天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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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里。

  除了声带外,这具身体的肌体条件也是非常出色的。

  沈欢甚至都没有专门针对这具身体进行过练习,只是按照以前的习惯稍一发力,轻而易举地就做到了三腔共鸣,整个人更是如同一个中空封闭的大圆桶般,气息在其内澎湃振动,形成了一条完美的气柱。

  这种畅快的感觉甚至让沈欢当时都有点想要试试传中的神之秘技——盆腔共鸣了,却也知道盆腔共鸣还没出来,自己的屁会先出来……

  突然具有了这样惊人的声乐条件,沈欢当时就挑了一首歌出来试验下这种声乐条件的具体效果。

  他挑选的是《死了都要爱》。

  像《死了都要爱》这种歌,沈欢以前虽然是半个职业歌手,却因为声带条件先天不足,只能够用加大假声比例的式来演绎,效果很差,可是换成现在这条嗓子后,如此惊人的妖嗓加上体内的强劲动力,出来的混声质感无比震撼,令人头皮发麻,整首歌竟然是一遍过完美地演绎了下来!

  甚至在沈欢自己听来,因为这条妖嗓的关系,要比原唱更加震撼!

  这样的声乐条件,最终让沈欢有信心去选择了《追梦赤子心》这首歌。

  而他这条恐怖的妖嗓也确实不负他的期望。

  ……

  “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矗立,”

  “不管他是不是悬崖峭壁,”

  ……

  第一段主歌唱完,原还窃窃私语声不断的观众席上,已经慢慢安静了下来。

  沈欢并没有因为自己这条嗓子的优性、因为自己共鸣的强大而去大肆炫技,他反而抛弃了一切技巧,只是单纯地以气息衬托、以适当的共鸣发声、以嗓子身在唱。

  他认为,对于这首歌而言,太多的修饰反而会削弱这首歌身的魅力。

  这是一首重情不重技的歌。

  它的高难度,也不是在技巧上,而是在人类声带条件和这首歌的音高之间的矛盾冲突。若是满足了音高上的条件,那么抛却技巧,用感情去唱这首歌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魅力来。

  这样的唱法让沈欢的歌声听着朴实无华,却具有极大的空间感,一下子就在听众面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。

  那是他们的世界。

  那是他们的青春。

  ……

  “用力活着用力爱哪怕肝脑涂地,”

  “不求任何人满意只要对得起自己,”

  “关于理想我从来没选择放弃,”

  “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,”

  ……

  演播室内彻底安静了下来,所有人的目光默然无言。

  他们的目光都聚集在舞台上那个男人的身上,却又透过那个男人的身影,看向了另一个地,看向另一个人。

  那是他们自己。

  “我想当明星!”

  “我想当作家!”

  “我要上燕大!”

  ……

  每一个人都曾经被他的老师问过他们长大之后想干什么。

  在那个懵懂的年纪里,他们意气奋发,觉得自己无所不能,想要在那最高的山峰矗立,但是随着年岁渐长,他们终于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到。

  想当明星的,成了猪肉贩,想当作家的,正在工地搬砖,要上燕大的那个,去年刚从兰翔技工专修院毕业……

  他们一开始或许心中都还怀着不甘,满怀反抗进取的斗志,但是当他们发现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生活的时候,发现没什么人能完成心中最初的梦想的时候,发现那些仍然身揣梦想的人被别人笑话为“幼稚”的时候,他们释然了。

  他们把那些西部扔掉,成为了一个成熟的人。

  其他人不都是这样吗?这就是现实,这就是社会。

  正因为达不到,所以才叫梦想呀。

  他们这样安慰自己,然后心安理得地生活着,直到这一刻。

  他们发现原来梦想没死,只是被埋葬在了他们内心的最深处。

  他们发现,竟然有那么一个人,纵使遍体鳞伤了仍然还在努力,没有放弃。

  然后他们鼻子一酸,眼眶突然泛红。

  因为眼前这个遍体鳞伤到几乎快要直不起腰来、却仍然还在努力坚持的男人,他身上的光芒是那么的耀眼,刺痛了他们的双目。

  更为了他们那被自己亲手埋葬的梦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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