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百八十五节:走穴_我不是天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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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时,沈欢自身也没有天天闷在家里。

  ……

  新郑市华府大酒店

  这是新郑市最顶级的酒店,今天二三四楼都已经被包了下来,以庆祝新郑市的著名地产商人刘强的儿子刘惟康新婚大喜。

  二楼的大宴会厅是主会场,婚礼的舞台也搭在这里,一个T字台,长的那端直接通到宴会厅大门口。

  在T字台的两侧,乱中有序地摆放着三四十张圆桌,远未达到大宴会厅的场地上限,空出了不少空间来。但是主人家要的就是这种宽敞和气派,以免摆太多桌子,显得狭窄逼仄让宾客不舒服,那就丢人了。

  在T字台上,从新郑卫视请来的当地著名主持人正在担任司仪,身后是新郎新娘。新郎虽然身材不高,一米七都不知道有没有,但是肥头大耳,看得出来营养很不错,穿上一身量身定做的西装,也是颇有些气质的,新娘的话,面容秀美,身材高挑,婚鞋的根很低,却还是要比新郎稍稍高上一些,此刻正一脸面含笑意地站在台上。

  在T字台的一侧,沈欢正身穿一身休闲西装站在下,身后和身侧有三个穿便服的保镖,助理杜子清也候在一旁,而在沈欢身边站着的,是一个腆着肚子的中年人。

  他就是今天的主人家,台上新郎的富强,新郑市的知名地产商人刘强了,正满面笑意地看着沈欢,笑得别提有多灿烂了。

  “沈天王,您今天能够来实在是太给面子了!”

  沈欢也是笑脸以对,连连称道:“别这么别这么,天王就免了吧,你直接叫我沈欢就行了。”

  可能因为他是一个谦虚的人,他听“天王”这个词总觉得有些膈应。而在话的时候,沈欢的视线有好几次都不自觉地从刘强的头顶飘过。

  刘强比他矮了差不多大半个头,他的头顶自己看的清清楚楚,地中海的发型很是显眼,吸引着目光。

  刘强道:“不行不行,这可不行,那么……我叫你沈老师怎么样?”

  沈老师总比沈天王听着舒服一点,还算是勉强符合他谦虚的性格,也符合他这样一个写书育人的作家身份,于是也就点头应了下来,“也行吧。”

  刘强展颜一笑,道:“那行,就沈老师吧。沈老师啊,你可不知道我们家人有多喜欢你,特别是我儿子,他实在太喜欢你了,这次什么都要请你来。当然,我也是很喜欢你的,我觉得沈老师你最特别的一点,就是你还特别有化,跟其他那些明星完不一样……”

  两人在下面闷头闷声个不停,大体是刘强在,沈欢在听,没一会儿后,主持人就点名了。

  “……接下来,有请著名导演、著名演员、著名歌手、著名作家,栖天王沈欢上台!”

  主持人基功很扎实,中气十足,声音高亢,吐字清晰,脸上表情也是相应地激情澎湃,很有感染力。

  而随着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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