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八十节:发声_我不是天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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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进入了今天的主题:“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,大家都知道,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宣布‘转音哥这个艺名下的自然人身份,那么我们废话不多,直接就进入主题吧。”

  “我是沈欢,相信在场的朋友很多都认识我,我在这里郑重宣布,人沈欢,为‘转音哥艺名的唯一事实拥有者,为《红尘客栈》专辑的制作人、歌手、词曲、编曲作者。如有他人冒充,人不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……”

  来已经安静下来的台下,又响起了窃窃私语声。

  虽然沈欢确实走了进来,虽然沈欢确实坐到了标牌为“转音哥”的座位上,虽然荣声唱片的负责人对于沈欢的所有行为都没有发表任何异议、默认了,但是终究还是要等到沈欢亲口出来,这件事才能够真正的盖棺定论。

  最近炒的沸沸扬扬的这个转音哥身就已经具有极大的话题性,再加上沈欢这个有故事的家伙,两者碰撞在一起,这个新闻就更加爆炸了!

  明天的头条妥妥的就是这条新闻了,已经定死,现在剩下的,就是挖掘出其中更多的新闻和细节来了。

  媒体朋友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进入提问环节了。

  眼看着沈欢终于把转音哥的事完,已经摩拳擦掌了半天的记者们就要纷纷踊跃提问,却没想到沈欢话锋一转,继续了下去,竟然还没有结束!

  “……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除了‘转音哥的身份问题,还有两件事要进行宣布,第一件事,就是我将以诬告陷害罪向李立刚先生发起诉讼。”

  嗯?

  台下众人尽皆懵逼。

  这发布会不就是宣布转音哥身份的吗?这怎么又突然打起官司来了?还有,这个李立刚是谁?娱乐圈中好像没有听到过这号人物啊。

  只有一些记忆力比较好的人,隐隐然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,好像在哪里听过一样,但真要想一时之间也是想不起来。

  沈欢看出了他们的疑惑,非常贴心地为他们进行了解答:“在去年,李立刚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,声称我性侵他的儿子李志明……”

  众人这才恍然。

  原来是**事件的当事人啊,难怪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呢。

  “……经过半年多的审判,最终建邺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判定人犯罪事实不成立,这是判决书。”

  沈欢举起桌子上的一份件进行展示,闪光灯又开始密集地闪了起来,台下众人伸长了脖子向上面看来。

  “请大家坐在各自的座位上,会场工作人员会为大家发放该判决书的复印件。”

  “李立刚先生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名誉,对人的神和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,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,因此我将对李立刚先生发起诉讼,这是我要的第一件事。第二件,则是我要澄清,我并没有吸毒行为。”

  “当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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