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百四十四章官场新风!_变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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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崇祯十五年十一月,洛阳府。

  这一天就到了每个月发俸禄的日子。也就是按照杨山芦的新政,五省官员开始领取新俸禄的日子。

  只是到了这时候,洛阳府的这些官员心中却是非常忐忑的……虽然特使大人嘴上说的很好听,会发三倍的俸禄,高薪养廉,并且承诺还都是那种实打实的银子,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本色折色的。

  可是,真的能有这样的好事吗?像他们这些官场中人,都看惯了官场中各种伎俩,当面一套,背后一套,更不要说这增加俸禄,可是大明开国三百年以来,从未有过的巨大变革!所以现在,真能有这样的好事轮到他们?

  当然不管怎么样,现在谜底就要揭开了。

  等到这些官员来到了专门发放俸禄的户房,开始领取这个月的俸禄之后,他们就是真的震惊了……天哪,这是真的吗?他们真的领到了三倍的俸禄!

  并且这个三倍的俸禄,还都像承诺的那样,都是实打实的银子!丝毫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本色折色的!

  甚至这要是和以前相比的话,说是发俸禄,结果发给你一匹绢布或者半新不旧的丝绸,不管怎么说那个还有些价值,容易变现,所以也就忍了,可是更多的时候,连那个都不发,而是发下来一些胡椒和苏木来代替的,你说这种东西能拿来干什么?难道用来当饭吃吗?所以在和现在一相比……

  于是等到这些官员一个个依次领了俸禄之后,其中一个巡检就是感慨的道:“我靠,看来这次是动真格的了!”

  像他这样的巡检,隶属于县衙的巡检司,官职是衙门中最小的从九品,所以一个月的俸禄,都只有区区的五石,然后就算这五石,基本上都是领取的各种本色折色,所以完全不够养家糊口啊……

  可是他这样的巡检司巡检,官职很小,权力可不小,巡检司巡检,职责就是缉捕盗贼、盘诘奸伪,手中还握有生杀大权!(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杀人的,可是他的职位具有灵活性,例如在追捕人犯的时候,谎称死者因为行凶反抗,不得已而杀之的云云)。

  所以这位巡检司巡检,就很像那条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了,职责不小,每天喝的却是一碗稀粥,于是这样一来,自然就难免渎职,办些冤假错案了。

  可是现在呢?看着手里四个亮晶晶的小银饼,并且这样的亮眼,分明就是用上好的细丝纹银打造而成,并且每个都是沉甸甸的非常压手时,这个巡检就是非常的感慨啊:“干了半辈子公差,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一天啊,看来单凭这个俸禄,就能保证不错的生活了!”

  而这样一来的话,还有再做昧良心事的理由吗?或者说真以为他喜欢干那种事情吗?然后被人在背后指着脊梁骨骂?那都是为生活所迫啊……可是现在呢?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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