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77章 孤篇压全城,诗仙胜诗圣_我在农村修个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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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契合这场战争,叶修把前两句稍微改动了一下。不过,这首诗的点睛之笔,是最后两句,所以前两句改动,并不损诗词的意境。

  恰好,在东华和北戎边境,也有一条河,发源自紫荆山,横贯两国境内,被命名为‘无定河’。

  叶修这首诗一出,现场一片死寂。

  尤其是教坊司的姑娘们,她们是女子,对这首诗,体会地更加深刻。

  “可怜无定河边的尸骨,正是家中少妇朝思暮想的夫君啊……”

  简简单单一句诗,没有华丽的辞藻,但一股子悲天悯人之情,扑面而来。

  看似写的是丧生在异国境内的北戎铁骑,实际上,放在任何一场战争中,同样适用。

  这场诗词大会,本来是歌颂上京保卫战,歌颂叶北冥将军的,叶修这首诗,好像和‘歌颂’没半毛钱关系。甚至有点唱反调的意思。

  偏偏众人没有丝毫反感,反而被这首诗的意境感染,内心充斥着悲悯的情绪,以及对战争的厌倦。

  叶修的这首诗,比单纯歌颂赞美战争的诗句,更加深刻,更加撼人心魄。

  “叶郎……这首诗,深得我心。”李清梦一双妙目,噙满了晶莹的泪珠。

  文艺女青年的想象力无敌,李清梦甚至代入了这首诗的情境,想象叶修随军出征,在惨烈的战争中死去,化作无定河边的尸骨,而她就是那个在家里朝思暮想的妻子……

  顿时悲从中来,情难自已。

  “我输了,”元载由衷地竖起大拇指,“诗圣不如诗仙,从今以后,叶先生便是东华诗坛之首。”

  这首诗的立意,的确比他那首诗要高好几层楼。

  其震撼人心处,不亚于那首‘出塞’。

  它并没有像大多数诗词那样,歌颂战争的壮怀激烈,反而从另一个角度,反思战争,甚至批判战争,细微之处,以小见大,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佳作!

  “叶先生,这首诗叫什么名字呢?”有人问道。

  “就叫……‘塞北行’吧。”

  原诗名为‘陇西行’,这个世界没有陇西这个地方。无定河地处塞北,那就改为‘塞北行’吧。

  “今日诗词大会,当以叶先生为第一,《出塞》和《塞北行》,不分轩轾,皆是可以流传千古的经典。”司乐宣布了最后的结果。

  “这是我兄弟……”狄英眉花眼笑,站起来向在场的诸位挥手示意,仿佛获得殊荣的这个人是他一样。

  人不装逼枉少年,这一波,又被他装到了。

  对于这个结果,没有任何人异议。

  这意味着,叶修又可以白嫖了。

  唉,叶爵爷明明不差钱,说富可敌国都不过分。居然被教坊司的规则逼迫,每次都要白嫖。

  诗词大会结束后,文人骚客们各自去找自己的老相好,困觉去了。

  叶修等三人,留在了听涛水榭。

  “这位是我的门生,候荆,”叶修指了指候大,微笑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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