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高粱酒.3_红高粱家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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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着他。

  花脖子失望地摇摇头,说:“不在帮?”

  余占鳌说:“我是赁行里的轿夫。”

  花脖子轻蔑地说:“吃杠子饭的。怎么,想跟我吃拤饼吗?”

  余占鳌:“不。”

  “滚出去吧,看你年轻留你条舌头好跟女人亲嘴!”花脖子说,“出去少说话。”

  余占鳌倒退着走出酒店,心里说不出是恼是惧。他虽然具备了一个土匪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,但离真正的土匪还有相当的距离。他之所以迟迟未入绿林,原因很多。概而言之,大概有三:一,他受文化道德的制约,认为为匪为寇,是违反天理。他对官府还有相当程度的迷信,对通过“正当”途径争取财富和女人还没有完全丧失信心。二,他暂时还没遇到逼上梁山的压力,还可以挣扎着活,活得并且不窝囊。三,他的人生观还处在青嫩的成长阶段,他对人生和社会的理解还没达到大土匪那样超脱放达的程度。在六天前那场打死劫路抢人的候补小土匪的激烈战斗中,他虽然表现了相当的勇气和胆略,但那行动的根本动力是正义感和怜悯心,土匪精神的味道很淡。他在三天前抢我奶奶到高粱地深处,基本上体现了他对美好女性的一种比较高尚的恋爱,土匪的味道也不重。高密东北乡是土匪猖獗之地,土匪的组成成份相当复杂,我有为高密东北乡的土匪写一部大书的宏图大志,并进行过相当程度的努力——这也是先把大话说出来,能唬几个人就唬几个人。

  余占鳌对土匪头子花脖子的作派有隐隐的敬佩感,同时又有憎恨感。

  余占鳌出身贫寒,父亲早丧,他与母亲耕种三亩薄地度日。他的叔叔,做贩卖骡马生意的余大牙偶尔也接济他们母子一下,但数额有限。他十三四岁,母亲与天齐庙里的和尚有了来往,和尚生活富裕,常来送米送面。和尚每次来,母亲都把他指派出去,然后关门。他听到屋里传出的戏谑之声,心中怒火万丈,恨不得一把火把房子点着。他十六岁时,和尚与母亲来往愈频,乡里秽传很多。同村朋友程小铁匠送他一柄小宝剑,他在一个春雨之夜,把那和尚刺死在梨花溪畔。那条小溪边上长满梨树,刺死和尚时,正时梨花开放时节,霏霏细雨中,氤氲着梨花的幽香。杀了和尚,他逃离村庄,三教九流都沾过边,后来迷上了赌钱,赌技日新月异,精益求精,铜板上的锈迹把双手都染绿了。曹梦九牧高密县时,日夜捉赌,他在一个坟茔盘里被抓,挨了二百鞋底,穿著一条红腿一条黑腿的裤子,被罚在县城扫街两个月。释放后,他游荡到东北乡,进赁行。他听说和尚死后母亲也在门框上吊死了,他夜里回家看过一次。后来就出了高粱地里与我奶奶的故事。

  余占鳌走出小酒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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