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4部分_母爱往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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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闹儿,这五百块钱你拿着用,是阿妈前一阵挣的钱,你现在用钱地方多,不够花就给我说。」

  我当然知道阿妈赚着五百块钱是多么不容易,但我外表却没有流露出来,只是点了点头。阿妈三步一回头的走了,走了老远突然又回头说了一句:「闹儿,春节你可一定要回来呀!」

  我冲她挥了挥手,目送着阿妈的背影渐渐远去。

  应该说阿妈的突然到来,让我彷佛从天堂一下子又跌回到了人间,它提醒着我,不论我怎样的成功,我那背上的耻辱烙印依然无法洗净,而这一切都是阿妈造成的。

  在距这个城市以南一百多公里的大青山中,有一个叫做丹阳的地方。

  那里虽然山青水秀,但交通却极为不便,因此非常的贫瘠。我就出生在那里,在那里渡过了不堪回首的十七年。

  由于实在太穷了,家乡的人们纷纷到这个大城市里打工。这个城市里最低贱,最粗重,最没人愿意干的活路都能看到我们丹阳人的身影。

  不止如此,就连街上游荡的很多小偷、妓女、瘾君子也都不乏我的老乡。

  正因为如此,这个城市的居民非常的看不起丹阳人,尽管他们一刻也离不了我们。生活在这个城市,我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,很怕让人知道我也来自那里,而被同学们瞧不起。

  但最令我感到耻辱的却是因为阿妈。我从生下来就没有爸爸,这是因为我是阿妈被强暴后所生的野种,那年阿妈才十五岁。

  阿妈的名字叫李玉兰,在那天之前,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子,虽然日子很穷,但她依然生活的很快乐。

  但在那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,她被一对凶残的大手堵住嘴巴,拖进了树林里,并且粗暴的剥光了她单薄的衣裤,接着……

  在那封闭落后的农村里,女人的贞操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。

  可以想象,这对阿妈的一家打击有多大,年迈的外公和外婆因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不久就先后过世了,只剩下舅舅照顾阿妈。

  从此也没有人家愿意讨阿妈这样的女人做媳妇,阿妈只好独自拉扯着我,在村人的白眼下苦度光阴。

  我自打懂事起就处在着世俗的压力之下,从没有体会到童年应有的快乐。

  没有哪家的孩子愿意和我玩耍,我却总是遭到他们的奚落和羞辱,以及大人们背后的指指点点。在这恶劣的环境中,使我也养成了冷漠、孤僻,永不服输的性格。

  我几乎痛恨所有的人,甚至是我的阿妈。我恨阿妈为什么要生下我,让我一生下来就要承受这样的磨难。

  在家里,我很少和阿妈笑脸相对,甚至说话都很少,她为我做出的一切也都被我认为是理所应当的。

  我发誓长大了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,一定要出人头地,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做人。

  十七岁那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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