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”
格兰杰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,一支魔杖就要一千英镑,这物价简直离谱。
要知道他作为一个牙医,在麻瓜界来说,已经是中产家庭了。
格兰杰一年的年金有近三万英镑,在伦敦可以生活的很好了。
他的小女儿从小虽然的不是贵族学校,但也是他们区最好的公立学校。
但要是巫师界都是像瑞德这样一掷千金的人,他恐怕就要好好考虑下女儿的去留了。
一群贵族老爷里面混进一个平民,那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个悲剧。
罗瑞德一听不禁苦笑,“格兰杰叔叔,我可不是什么贵族,要知道那可是我刚刚卖魔药的钱。”
“支付完魔杖的账单,我现在全身下已经穷的叮当响了。”
罗瑞德虽然很想在赫敏面前支楞起来,但是转念一想,设定一个励志人设也是引起美女关注的好办法啊。
更何况他现在身的旧袍子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,赫敏可不是胸大无脑的妹子,等她过了震惊时刻就会发现端倪。
与其被她看成一个夸夸其谈的大话王,不如实话实说,反正他是有赚钱的能力的,以后也不会虚。
格兰杰这才下打量了瑞德几眼,心道自己大意了,看他的穿着也不是什么富家少爷。
“那你为何坚持要买这支魔杖?”格兰杰有点不赞同。
他是个务实主义者,崇尚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儿。
就比如在麻瓜界,格兰杰其实可以把女儿送去贵族学校,他的有些朋友就是这么干的,但是他觉得没有必要。
何必呢?自己没这么大本事,何必打肿脸充胖子呢?
眼前这个小伙子,哪里都好,就是这个行为不太明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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